录取规则
1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。对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。
2、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,对考生填报志愿专业没能录取,但服从专业调配者将随机调配到未录满专业,不服从调配者做退档处理。
3、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,患有学校可不录取疾病者不予录取。已经录取的考生如查出患有可不录取疾病者,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取消录取资格。
4、凡发现所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,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,退回户口所在地。
5、我院对男女比例、外语语种不设限,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。
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: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。
招生计划
系部 |
专业名称 |
四川 |
文 |
理 |
机械工程系 |
数控技术 |
45 |
105 |
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|
30 |
70 |
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统 |
电气自动化技术 |
|
94 |
工业机器人技术 |
|
50 |
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|
|
100 |
信息工程系 |
应用电子技术 |
|
150 |
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|
25 |
25 |
汽车工程系 |
汽车营销与服务 |
40 |
60 |
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|
40 |
60 |
经贸管理系 |
电子商务 |
70 |
30 |
国际商务 |
70 |
30 |
交通与物流系 |
航空物流 |
60 |
40 |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|
134 |
60 |
备注
1、五年制高职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发改委最终审核批准为准。
2、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四川考生须参加当年中考,成绩达到当地五年制高职调档线,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。
3、请报考我院五年一贯制的考生直接与联办职中联系招生录取事宜,考生一旦被录取,前三年在联办中职学校学习,后两年符合条件的考生转入我院本部学习。